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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长岗位职责

作者:    信息来源:    发布时间: 2020-05-20

院长岗位职责

1.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,负责全院行政管理工作,与学院党总支书记一起共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学校党委、行政的各项决定、决议。

2.主持院务会议,主持党政联席会议。组织学院教学分委员会、学位分委员会、学术分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工作等。

3.根据学校事业发展规划,组织拟定学院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、师资培养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。

4.组织和指导学科建设、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。组织拟定学院学科建设和专业发展规划,调整和优化专业设置,指导新设专业的论证、申报,实现学科专业建设目标。

5.负责师资队伍建设。会同党总支书记拟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落实;负责做好教师的培养、使用和管理工作;做好学科带头人等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选拔、培养和管理工作,建设好学术梯队;配合学校人事部门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。

6.抓好人事管理,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和教师开展聘任、年终考核和业务考评等工作,督促、检查教学和行政人员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。

7.抓好财务管理,根据学校财务制度和工作的相关要求,负责学院经费的合理使用、批准签字,主持学院校内津贴的发放工作,按照学校的有关精神和学院的相关规定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发放各项校内津贴。

8.代表学院与其他兄弟院校的联系,与党总支负责人一起开展与政府、企事业单位的联系,努力提高学院的经济效益和社会影响力。

9.负责学院招生就业工作,抓好资产管理,根据学校资产管理的要求,会同学院资产管理员开展学院教学、科研、行政等活动需用资产的申报,登记、报废与清产核资等工作。

10.配合学院党总支一起做好学院安全稳定、保密等工作,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管理秩序。

11.完成学院行政范围内的其他工作,以及学校党委和行政下达的其他各项任务。